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723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8-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荣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铸件1000吨技改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铸件1000吨技改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承建单位:盐城市荣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瓯北路56号

投资总额:5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刘洪荣  13196660555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期,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处理后排入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故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射芯造型废气、浇注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至静电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切割废气、熔炼废气、打磨废气:收集至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焊接补修废气:收集至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收集至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酚类的排放,DA002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醛、酚类的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排放限值。

经预测,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需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今后的规划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使环境空气功能下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优化平面布置,采用适当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因此投产后不会使区域声环境功能下降。

(4)固废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一般物料废包装、炉渣、焊渣、废砂、废切割片、废滤筒、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油、生活垃圾。一般物料废包装、炉渣、焊渣、废砂、废切割片、废滤筒等一般固废酚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以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苏州云水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21号创佳产业园1号楼305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777897

附报告表:荣顺环评报告表.doc

荣顺大气专项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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