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六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乳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饮料、方便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含粽子)、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20类重点食品共计506批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9批次,其中餐饮具1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普通食品4批次。
二、部分不合格目小知识
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2.柠檬黄
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三、消费提示
枸杞子的消费提示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升,枸杞子作为食药同源物质走进公众生活。为帮助不同年龄段消费者科学消费枸杞子,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种类丰富制品多
枸杞为茄科落叶小灌木,世界范围内约有80种枸杞,在我国主要产于宁夏、甘肃、青海、内蒙古、新疆、河北等地。枸杞浑身都是宝,从颜色可分为红枸杞、黑枸杞、紫枸杞、白枸杞、黄枸杞等,市面上常见的是红枸杞和黑枸杞。
枸杞子是指枸杞的成熟果实,其富含多糖、生物碱、多酚和黄酮类化合物等成分。枸杞叶、枸杞花和枸杞根皮与枸杞具有同源性,也含有丰富的活性物质,且各有特点。如枸杞叶中的黄酮类物质含量远高于枸杞。枸杞还有很多衍生产品,如枸杞叶(芽)茶、枸杞叶(芽)菜、枸杞花蜜等。随着枸杞深加工产业发展,枸杞原浆,枸杞复合果浆、果汁和浓缩汁等枸杞产品也可供消费者选择。
二、巧选妙存不盲目
建议消费者购买正规商家或平台销售的小包装的枸杞子,以当年新产的较好。选购时,注意以下三点。
一看色泽。不同等级和品种的枸杞子,形状大小虽有差异,但成分相似。红枸杞多为暗红色,黑枸杞多呈黑色或黑紫色。如果购买散装枸杞子,注意选择干燥、不结块的。
二闻气味。正常枸杞子闻起来有果香气,不要选择有异味和刺激性气味枸杞子。
三尝味道。正常枸杞子口感甜润、无明显涩味,可有稍许苦味。枸杞子制干过程中会用到食用碱处理鲜果表面蜡质层,用碱水处理过的枸杞子入口时会有稍微苦涩感,但并不影响食用价值。另外,枸杞子会有一些后苦味,主要是枸杞当中生物碱、萜类、糖苷类等活性成分所致,对人体有益。
贮存枸杞子时,应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夏天最好将枸杞子密封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以防变色、虫蛀。
三、科学食用有讲究
枸杞子可以泡水、干嚼,也可用于烹饪等。食用或烹饪前,可将枸杞适当清洗。
泡水时,水温以50-70℃为宜。若为黑枸杞,建议水温在40-50℃,以免破坏其中的花青素。还可以将枸杞子与枸杞叶(芽)茶一起冲泡后饮用并嚼服。
烹饪时,枸杞子可与红枣、龙眼、山药、鸡蛋等搭配,用于做菜、煲汤、烘焙等。烹饪开始时就入锅,有利于枸杞子中相关成分溶出。如果追求食用时较好的咀嚼感,也可在出锅前10-15分钟加入枸杞子。
附件1:滨海局2024年第4期食品抽样合格产品信息表(1).xls
附件2:滨海局2024年第4期食品抽样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xls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