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49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
发布机构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6-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4期)

为切实做好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五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抽检涉及饮料、粮食加工品、糕点、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预制菜、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等19类重点食品共计470批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17批次,主要为餐饮具5批次,食用农产品8批次,普通食品4批次。

二、部分不合格目小知识

1、甜蜜素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口感,也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与配制酒交叉污染。

2、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蔬菜干制品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三、消费提示

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高温,天气炎热,细菌生长繁殖迅速,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选购食品,新鲜食材是首选。夏季选购食品时,应选择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应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仔细查看外观或外包装是否异常;散装食品如豆制品、熟食类最好闻一闻是否有异味;需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尽快冷藏和冷冻保存,食品开启后应尽快食用;尽量少量多次选购,确保选购的食材和食品新鲜安全。同时不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和来源不明的畜禽肉。谨慎购买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烧烤食品等。

自制加工讲究,确保烹食安全。家庭自制凉拌菜,要做好厨房卫生,食具严格消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是佐料安全。注意识别保存的卤料特别老卤汤是否变质,切忌认为高温可以杀菌而使用变味卤料;二是烹饪安全。烹调时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要注意不要食用泡发时间过长的木耳;三是食用安全。凉菜如有剩余,要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凉菜。

养成良好习惯,防范感染风险。用餐前请洗手,注意餐饮具卫生,倡导分餐制。饮食请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高温季节不宜贪凉,请注意不要大量饮用冷饮,不饮用生水。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资质齐全、卫生设施好、干净整洁的正规餐馆、饭店;外卖订餐首选证照齐全、服务评价高的餐饮服务单位。

增强维权意识,及时快捷维权。消费者就餐时,应主动索取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注意保留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件1:滨海县市场局2024.5月合格信息表(1).xlsx

附件2:滨海县市场局2024.5月不合格信息表(1).xlsx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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