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373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
发布机构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5-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4年第3期)

为切实做好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四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本次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酒类、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等10类重点食品共计125批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4批次,主要为餐饮具2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

二、部分不合格目小知识

纳他霉素

纳他霉素是一种食品防腐剂,基本无毒,进入人体内后很难被消化道吸收。纳他霉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三、消费提示

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近年来,市场上频繁出现各类所谓的“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五花八门的标签令人眼花缭乱。这类产品往往在外包装“碰瓷”名优产品,打着酒企大集团旗号,吸引消费者眼球,实际却是造假分子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端午节到来之际,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建和谐稳定的市场消费环境。一、目前线上线下销售的带有“特制”“内招”以及“军队特供”“军品专营”等标识、字样的“名酒”,实际是制假售假者利用消费者的特权心理,炮制的假冒伪劣产品,所谓“特供”是不法分子用来欺骗消费者的套路。因此消费者应消费者应认清“特供酒”的本质,打破“特供”滤镜,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殊待遇”。所谓的“特供酒”并不一定具有更高的品质或更好的服务,甚至有些成本很低,购买“特供酒”不仅可能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饮用不合格产品而危害身体健康。同时,消费者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相信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广告,避免上当受骗,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消费者节日消费白酒,请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消费者选购白酒时,尽量到大型商超、专卖店、批发市场等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等证照手续)的店铺购买。购买前应仔细查验产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标注,查看产品的名称、注册商标、配料、酒精度、生产工艺、价格、出厂日期、生产企业、厂址等信息,确保购买到的是正规产品。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商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不选购带有“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特制酒”等标识、字样的白酒,不在无固定经营地址、无证照经营的小作坊、流动摊贩购买,有效规避消费风险。

三、依法维权,共创放心消费环境。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尤其是高端酒类产品时,要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主系列产品,不要只看价格买到傍名牌产品。购买时要注意查看酒瓶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和注册商标,正规酒厂的主流产品通常线上线下都能找到,价格往往会有差异,但未必线上一定比线下便宜。如发现市场上有制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白酒的行为或以“特供酒”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印制商标和产品包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等违法行为,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附件1:滨海检测中心2024.4月合格信息表.xlsx

附件2:滨海检测中心2024.4月不合格信息表.xlsx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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