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粮收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16:34 来源: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粮食农民朋友,粮食经营者,各有关粮食收购企业:

一年一度秋粮收购在即,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秋粮收购工作,加强和规范粮食购销管理,确保我县秋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依法保护种粮人合法权益,依据《江苏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2024〕9号)及《江苏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合规运营重点风险提示二十条》要求,现将秋粮收购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严禁未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打“白条”和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2、严禁在收购过程中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乱扣水杂,垄断或者操纵价格;

3、严禁未在收购现场明显位置张榜公布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等信息收粮,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

4、严禁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收粮,确保收购期间人员、生产安全,坚决防范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5、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陈顶新,“先收后转”和收购“转圈粮”、“超标粮”、“人情粮”、“关系粮”;

6、严禁国有粮食企业及收储库点工作人员私自收粮和借收购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收粮。

希望各位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主动与粮食收购企业对接预约,使用“满意苏粮APP”客户端,自觉接受服从粮食收购企业安排,就近卖粮,预约卖粮,错峰卖粮,各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有关规定,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合理规划作业流程,提高收购效率,做到早开门、晚收秤,让售粮人卖“满意粮”、“舒心粮”;切实遵守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六个严禁”收购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价质标准,规范计价、验质、称重、整理、装卸、结算等收购流程,严格落实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把入库质量关,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收购期间县发改委将联合市场局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滨海县发改委:84108991

特此公告。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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