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WSY2024102201
2.项目名称: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5.采购需求: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含门诊住院楼、防保科、体检中心、医院外场等所有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7.项目地点:滨海县正红镇獐沟小街;
8.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8时30分--2024年11月4日18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凤凰文化广场3号楼802室;
3.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961917019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发出。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滨海县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整。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3号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
2.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
(1)物业管理费的支付采用月月考核,全年分12次平均按月付款。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100%;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90%;考核总分70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80%;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70%;考核总分60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期平均合同款不予支付。当月乙方工作人员出现泄密、操作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考核定为不合格,其他违规、违约行为视情扣除当月合同款。考核后扣除的款项不再另行支付(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如一年中连续有两个月考核低于60分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低于6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2)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因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比例的,乙方承担该增加费用,与甲方无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正红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滨海县正红镇獐沟小街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33336
2.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鑫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凤凰文化广场3号楼802室;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961917019
电子邮箱:3909833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