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保障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结合我县实际,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九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性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检验机构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抽检涉及调味品、肉制品、饮料、豆制品、酒类、糕点、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18类重点食品共计472批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14批次,其中餐饮具6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普通食品4批次。
二、部分不合格目小知识
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防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盲目追求防虫等效果违规滥用农药,或者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从而导致农药残留超标。
2、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造成食品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三、消费提示
关于油条的消费警示
核心提示:油条是我国传统的早餐食品和大众化小吃,深受百姓喜爱。但油条中传统膨松剂多含有明矾,添加不当易造成铝含量超标,加之其高温煎炸的制作方法导致油脂含量偏高,可能会给人体带来一定的健康危害。为了减少此类风险,对消费者食用油条作如下消费提示。
油条是我国传统的早餐食品和大众化小吃,深受百姓喜爱。但油条中传统膨松剂多含有明矾,添加不当易造成铝含量超标,加之其高温煎炸的制作方法导致油脂含量偏高,可能会给人体带来一定的健康危害。为了减少此类风险,对消费者食用油条作如下消费提示。
1.选场所
尽量选择在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饮场所购买食用油条。
2.看色泽
油条正常颜色应呈金黄色。油条颜色暗黄或呈褐色,可能是油条用油有问题或油炸时间、温度等控制不当所致。
3.尝味道
油条尝起来应无异味。若油条有苦涩等异味,可能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
4.观过程
在油条制售现场选购时,应注意观察油条整个制作流程。建议询问经营者制作油条使用膨松剂情况,优先购买“无矾”“无铝”油条。同时,高温油炸时,富含淀粉和蛋白质的食物可能生成具有神经毒性作用的物质——丙烯酰胺。油炸温度的升高、时间的延长均可增加食物内丙烯酰胺的含量。因此,购买油条时注意观察和提醒经营者加工油条时注意控制油温不可过高,油炸时间不应太长。
5.适量吃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中推荐我国成年居民每日摄入油脂量为25~30克,一根市售普通油条的重量约为85克,粗略估算,食用一根油条约摄入9~26克的油脂。建议消费者对油条的食用要适量,保持膳食平衡。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