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1:20 来源:滨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人才大厦,邮编:224500,电话:0515—69953681)。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滨海县公安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奋发有为、护航发展,在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征程中烙下了深刻的“滨海印记”。立足于大报大刊,暖心护学、全民反诈、为民服务特色做法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新华日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刊发;坚持随警作战在一线,通过“平安滨海”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以及抖音等平台推出工作特刊,实时推送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组织策划“反诈小铺”、“反诈影院”以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演出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完成办理。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了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强化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县局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的平台优势,通过“平安滨海”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发布各类警务信息。针对敏感案事件,及时发布权威通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快速流转处置回应网上民意、回复网友咨询。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县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本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归类并进行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认真收集、听取基层民警和群众对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全访评”工作,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加以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2167

行政强制

5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6.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0

3

3

16

14

0

1

1

16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年底,县公安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高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信息量相对较少,意见建议征集不够全面、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信息的更新修改情况,并将新修改的信息通过政府信息网站等途径及时予以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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