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公安工作规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侦办上级交办的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出海船舶、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内河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分析研判,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滨活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负责公安禁毒工作,防范、侦察和打击毒品犯罪。(十)负责公安巡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法制工作,承担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居留、签证工作。受理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申请。履行公安国际合作职责。

(十四)依法执行刑罚,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十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七)拟订全县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并实施。

(十八)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九)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划,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公安宣传以及教育训练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政治处

警务保障科

审计科

科技信息化科

指挥中心(办公室)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治安警察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

刑事警察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巡特警大队

法制大队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警务督察大队

禁毒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政务服务管理大队)

环境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监所管理大队

县看守所

县治安拘留所

东坎派出所

城南派出所

新城派出所

城北派出所

工业园派出所

水上派出所(水上警察大队)

五汛派出所

蔡桥派出所

正红派出所

通榆派出所

天场派出所

农业园派出所

界牌派出所

陈涛派出所

八巨派出所

八滩派出所

滨海港派出所

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

滨淮派出所

滨农派出所

新滩盐场派出所

办公地址

滨海县东坎镇迎宾大道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1584100566

负责人姓名

倪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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