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

滨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办﹝2019﹞7号),滨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

2、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3、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4、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

5、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

6、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

7、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

8、推进全县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9、负责全县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0、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等工作,鼓励并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

11、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企业自动化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12、推进全县数宇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大数据管理的标准规范、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统筹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13、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城节能工作。

14、培育发展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千企业。

15、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

16、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滨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运行监测协调科、投资与技术改造科(产业发展科)、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装备工业科)、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科、中小企业科。

滨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江苏省滨海县府前路1号

邮政编码:224500

电 话:0515-84108508

作息时间:8:30-12:0014:30-18:00

负责人:高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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