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3-02225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9-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滨海县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东坎、坎北街道办事处,滨海港经济区、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滨海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特此通知。



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滨海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农村地区交通服务水平,加快乡村全面振兴步伐,根据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坚持集约建设、优质养护、安全运行、便捷服务的发展理念,聚焦农村公路运行周期较长,养护压力大等突出问题,利用“十四五”后三年时间,在做好项目建设的同时,着力对全县已建成农村公路进行养护提升,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路域环境整治,打造“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扎实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2025年底前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60公里、大中修38公里、桥梁改造10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68公里。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实现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动态清零。

三、建设标准

1.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县道改造项目原则上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标准(路面宽度6.5米及以上),一般为沥青路面,沥青面层厚度不低于8cm;

2.乡、村道改造达双车道四级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局部受限地段不低于5.5米,一般为水泥路面,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18cm(沥青面层厚度不低于5cm)。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必须同步实施好路肩、边坡、界沟、安保、绿化等附属工程,路肩宽度不低于0.5米,达到“畅、绿、洁、美、安”的要求;

3.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桥梁工程应按不低于公路-Ⅱ级标准改建或重建,桥名牌、桥梁信息公示牌等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装齐全。

四、工程管理

(一)计划管理

各镇区在10月底前,根据镇区规划及发展需要,编排下年度计划,报交通运输局审查。原则上,项目计划中期不予调整,因故确需调整的,须在实施年度4月底前进行调整,调进项目需满足申报项目同等要求。

1.项目类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提档升级、大中修及小修养护、桥梁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新改建项目原则上主要围绕规划发展村庄、经济节点、农产品基地、乡村旅游景点及撤乡并镇原集镇等重要节点通达。

2.项目要求。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好用地报批手续,否则取消计划。大中修项目需会同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简称“县农路办”,下同)现场核查,初步确定大中修范围。小修养护,需县农路办安排人员现场核查后,镇区依规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报县农路办验收确认工作量,年终纳入农村公路建设经费统一结算。

涉及杆管线迁移的,要提前与相关产权单位对接完成迁移,路基不能满足建设要求的,对缺土方段要提前进行土方回填,自然沉降后方可实施。

3.项目审核。交通运输局负责年度计划编排,安排人员对镇区填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项目库,按照年度计划滚动实施,11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计划编排,并进行概算编制,报县财政统筹编制年度预算资金。

(二)建设模式及项目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镇区联合进行施工招标,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证书的专业施工队伍,由镇区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实施。

1.各镇区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加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人员对项目开展巡查,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责任,认真复核项目工程量计量并签字确认。

2.工程开工前,各镇区应按照规定向县交通运输局申请工程质量监督并接受监督检查,办理施工许可,项目交付使用前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组织和鼓励群众对工程实施监督。

4.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七公开”制度,全面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

5.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项目立项、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等手续办理;负责审批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按照质量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出具工程质量核验意见,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

(三)资金管理

根据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资金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1.计量申报。工程计量须验收合格经监理单位计量工程师确认,镇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审核,未经确认或不合格的工作量不予计量。镇区对审核后的工程计量进行汇总,报交通运输局安排资金拨付。

2.资金申请。县交通运输局根据镇区上报情况,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资金计划,将资金划拨到交通运输局专用账户。

3.资金拨付。交通运输局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将资金拨付给相关镇区,用于工程款支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滨海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各镇(区、街道)组成,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各镇(区、街道)要把农村公路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各级职责。各镇(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产权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为前期手续办理提供便捷,及时处理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清障、杆管线迁移等相关问题,不得因矛盾协调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项目进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考核主要依据。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委监委,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典型示范、主题示范、区域示范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意义和成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分解表(第二批)


 

附件

 

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分解表(第二批)

 

镇区名称

提升改造

(公里)

大中修

(公里)

桥梁改造

(座)

备注

五汛镇

4.33

4

0


蔡桥镇

0.8

1

1


正红镇

7.37

2.6

0


通榆镇

0.63

2.8

1


天场镇

2.21

0.85

0


现代农业园

2.68

1.5

0


东坎街道

0.72

2.7

0


坎北街道

0.27

1.4

0


陈涛镇

5.08

2

0


界牌镇

11.35

0

0


八巨镇

1.36

1.5

1


八滩镇

2.26

3.65

2


滨海港镇

1.5

1.95

0


滨淮镇

4.25

8.1

4


经济区

14.08

3.4

1


合计

58.89

37.4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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