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3-0197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滨海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07-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滨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1、问:为什么要制定《滨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答: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国办发〔2022〕2号文明确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因此,国家省市县各级均要求制定许可事项清单,我县清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于2022年制定、2023年修订。

2、问:制定《滨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原则和要求有哪些?

答:县级行政许可清单遵循统一部署、清理整治、明晰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运行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此前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层级、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明确的主管部门要根据省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本地区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实施规范,及时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

3、问:按照《滨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部门职责是什么?

答:各部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在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办事指南需与清单保持一致,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对审管一体事项,审批部门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

4、问:《滨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工作是如何组织推进的?

答:由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县协调办”)具体负责组织梳理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国家、省、市行政许可清单内容,并与市协调办进行深入对接,同时多次征求28家县级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最终制定出本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在省、市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中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变更行政许可主管部门、实施机关,以及改变设定依据时,县协调办会同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清单及时对县级清单进行调整,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将经过充分研究论证、作出说明、司法部门审查、征求县协调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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