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3-07-12 10:30 来源:滨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

一、生活补贴:具有滨海户籍,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含听力、言语一、二级),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未纳入城乡低保的)无固定收入(指连续6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4.低保家庭外的无业、无固定收入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5.低保家庭外的成年18-60周岁)无业、无固定收入的肢体三级残疾人。

二、护理补贴:具有滨海户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

1.残疾等级评定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3.残疾等级评定为三级、四级且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

 

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流程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本人监护人)任何一个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2.由各镇区进行受理、初审。

3.初审通过的,由镇区残联审核(东坎街道、坎北街道由县残联审定)

4.审核通过的,由镇区民政审定(东坎街道、坎北街道由县民政审定)

5.信息公示、资金发放

 

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1.残疾人身份证

2.有效残疾证

3.户口簿

4.本人银行卡或存折本子(需本县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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