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共机构引领绿色低碳

发布日期:2023-05-26 08:46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节约优先战略,稳步推动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有序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大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积极组织开展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重点推进建筑保温、隔热、空调系统等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高效灯具,从而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全面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

加快能源利用绿色转型。结合整县光伏开发利用规划,积极推动全县公共机构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鼓励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县年度新增及更新公务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强化绿色低碳示范宣传。深入开展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工作。持续做好日常绿色低碳节能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等提醒标志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等,及时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提高绿色低碳管理水平。加强2022年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定额约束值公共机构管理,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年底前能耗强度降至合理区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对全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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