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天场镇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4 21:37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滨海县天场镇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HCG-2305-057                     

2.项目名称:滨海县天场镇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采购及安装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53.865万元。其中包件一预算金额为245万元(含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及上牌费),包件二预算金额为108.865万元。

4.最高限价:包件一最高投标限价为245万元(含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及上牌费)、包件二最高投标限价为108.865万元。

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二个包件,投标单位可投其中一个或两个包件,也可以中一个包件或两个包件。

6.采购需求:包件一采购6吨水罐泡沫车1辆、3.5吨水罐消防车1辆,包件二采购消防器材一批等。包括货物(含相关附配件、软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三年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需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7.项目实施时间(工期):包件一6吨水罐泡沫车为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3.5吨水罐消防车为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包件二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标准:合格。

10.每包件免费质量保修期:三年。

11.项目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包件一6吨水罐泡沫消防车、包件二电动破拆工具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3年5月31 日截止

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制作客户端,否则如影响投标后果自负)

3.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4.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3年06月1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层1808开标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窗口办理,12号窗口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798510760、1073538144)。

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包件一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保函后,预付合同价款10%,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60%,车辆登记上牌且资料齐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余款在质保期满三年后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包件二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保函后,预付合同价款10%,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满三年后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天场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滨海县新天大街388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手机号码:18252288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舜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云海小镇创客B座2楼201室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手机号码:18252038009  

联系邮箱:1554918357@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肖女士              

手机号码:18252288768、1825203800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