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18:29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3.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服务期限:从签订债券承销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及后续服务结束止。

5.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撰写募集说明书、协调各中介机构出具申报文件、企业债券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工作及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等。

6.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最高投标费率为1.2%,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发行利率要求:不高于本期债券发行前1个月内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的企业债券平均发行利率。

8.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9.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0.服务标准:承销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本公司顺利发行企业债券为目的,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国家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团队进行市场询价且余额包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上述资格要求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到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国家有关审批机构批复文件和主承销商合同扫描件。

9.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3日起。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TZJDIIECsKZPCMe9kPb-w提取码:2n23)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谢晋 手机号码:18014128919)。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1015081041@qq.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开标室。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所有材料必须使用压缩工具(例:360压缩、WinRAR等)打包加密在同一个压缩包中。该压缩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邮箱(投标人的递交时间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招标人所收到的邮件中有且只能有一个附件(即,上述已加密的压缩包文件)。压缩包文件名必须为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被拒绝接收。

2.同一供应商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标段)投标的,应将其参与的所有包件(标段)的投标文件材料打包在同一压缩包中,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参与的包件(标段)号。

3.邮件中建议标明手机联系号码,便于代理公司及时联系投标人。

4.邮件中建议标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投的包件(标段)号。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时间,提前递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6.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只能使用同一个电子信箱地址递交投标文件。若多个邮箱地址递交同一投标文件的,则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为准。投标人确需使用其它电子信箱地址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得到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允许后,方可更换电子信箱地址。

六、投标文件压缩包解密密码的发送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例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15点00分00秒,上述30分钟内是指:2023年04月18日15点00分00秒起至2023年04月18日15点30分00秒止。投标人的递交时间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

只有在上述时间段内且以规定方式发送的解密密码才能被用于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其它时间或以其它方式发送的解密密码。

投标文件解密密码的发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无法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进入后续环节。

七、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且重新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到由同一电子信箱地址递交的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时,则以最迟接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产品的生产过程、采购过程、验收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过程中已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10亿元*中标费率*5%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保函(保单)等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无息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九、招标答疑

1、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00秒;

2、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1015081041@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现场踏勘

投标人可现场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十一、投标报价要求

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费率)为: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最高投标费率为1.2%,投标人所投报价作为完成本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主承销商管理费、承销佣金、发行文件的制作费与印制费、方案设计费等,不包括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和其他应由甲方支付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收取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约定的工作必须的成本,自主报价。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十二、付款方式

1.最终的承销服务费结算方式:承销服务费=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费率;

2.付款方式:债券发行成功后,自资金全部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资金全部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承销服务费用(无息,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盐涛     联系电话:1377012999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晋         联系电话:18014128919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21813656

电子邮件:1015081041@qq.com

滨海县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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