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2 17:24 来源:滨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准确执行《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县养犬管理工作。县养犬联席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分解《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现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具体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3年2月10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18862080515

邮箱:50434249@qq.com

通信地址:滨海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滨海县世纪大道6号)

附件:滨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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