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建〔2022〕130号)、《关于印发<滨海县2021年、2022年稻谷补贴(收购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滨发改粮〔2022〕2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行申报,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审核,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向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反馈。
联系电话: 0515——84108536
0515——68982015
附件1 滨海县2021年、2022年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公示表.xlsx
附件2滨海县2021、2022年稻谷收购环节稻米品牌创建补贴公示表.xlsx
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滨海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