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3-0222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滨海县 发文日期 2023-12-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问:该实施意见的发布背景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便民利民”原则,精心组织养犬管理各项工作,着力构建“养犬人自律、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养犬管理共治体系,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问:该实施意见发布想要达成怎样的目标?

答:县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准确执行《条例》,进一步理清职责分工,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体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推行信息化管理方式,全面提升犬只免疫率和登记率,流浪犬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违规养犬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文明养犬意识得到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问:关于养犬重点管理区在哪?

答:“东至东海大道,南至南海大道,西至204国道,北至北海大道(新安大道)合围的区域”设定为重点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的区域范围根据城镇建设发展、人口居住密度等情况适时调整的,县养犬管理联席办会同各成员单位经公示、征求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问:哪些是禁养犬?

答:根据《盐城市公安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县公安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布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


问:养犬如何进行疫苗接种以及登记?

答: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设置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公安机关从中评估确定一批免疫接种和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并向社会公布。未设置免疫接种点或“一站式”服务点的镇、街道,养犬人自行选择就近免疫接种点或“一站式”服务点办理犬只免疫接种和养犬登记。

各免疫接种点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犬只狂犬病免疫费用公示牌,规范价格行为。犬牌(首次)、养犬登记证免于收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免疫接种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问:关于《条例》溯及力?

答:《条例》实施前,养犬人已依法办理免疫和登记的大型犬、烈性犬可以继续饲养,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已经依法办理免疫接种的,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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