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规定,根据《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有关要求,我县起草了《关于重新公布滨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关于重新公布滨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12月6日
二、听证会地点: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关于重新公布滨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50名-70名,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用地单位、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参加。
五、报名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3年11月21日18:00前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将报名申请表和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32017632@qq.com;
2、持报名申请表、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前往滨海县育才西路586号(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1室)报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胜阳,13815512638。
附件:
4、关于重新公布滨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