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滨淮农场公共服务科、新滩盐场人力资源部,县各老年人助餐机构:
现将《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
滨海县民政局 滨海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
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长者幸福食堂和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补助对象
经县民政局同意建设并投入运营3个月以上的长者幸福食堂,可申请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老年人就餐补助。主要包括单独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依托城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互助养老睦邻点等(以下统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依托餐饮商户或民营养老院等挂牌运营的长者幸福食堂。
二、补助标准
(一)建设补助
1、单独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按照建设规模和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能满足50位老年人同时就餐的,补助不超过5万元;能满足30位老年人同时就餐的,补助不超过4万元;能满足16位老人同时就餐的,补助不超过3万元。
2、单独建设的区域性中央厨房,应具备膳食制作、集中用餐以及外送服务等功能,须满足50位老人同时就餐,且膳食制作能力在每餐200份以上,具备同时向5个以上长者幸福食堂集中送餐能力,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以上两项举办人利用自有产权房屋举办的,补助资金按60%、40%的比例分两年补助到位;举办人利用租赁用房举办的,补助资金按50%、30%、20%的比例分三年补助到位。补助期内如果未正常运营,暂停补助。
3、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如给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时已含长者幸福食堂,不再补助;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后继续建设长者幸福食堂,须具备容纳12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以及外送周边的服务能力,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4、餐饮商户或民营养老院通过适老化改造,能够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便捷餐饮服务,经县民政局选定挂牌运营的长者幸福食堂,须具备容纳12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以及外送周边的服务能力,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运营补助
1、由财政资金或村(居)委会集体资金投入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含中央厨房,下同)和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以下简称A类长者幸福食堂),其运营补助由基础补助和为老优质服务补助构成。
基础补助:对持续运营的长者幸福食堂,按每季度2.5万元基数乘以季度考评分确定运营补助金额。
为老优质服务补助:对持续运营的长者幸福食堂,按每年度10万元基数乘以年度考评分确定运营补助金额。
2、由非财政资金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和挂牌运营的长者幸福食堂(以下简称B类长者幸福食堂),按年度助餐老年人次,结合综合考评分确定年度运营补助金额,最高4万元。
(三)老年人就餐补助
1、A类长者幸福食堂,自行从运营补助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老年人就餐优惠、服务品质提升、多样化活动开展,县民政局不给予运营方老年人就餐补助。
2、B类长者幸福食堂,由运营方对具有我县户籍老年人就餐进行优惠,标准如下:60周岁以上普通老年人,每餐优惠就餐金额的30%,最高3元;75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每餐优惠就餐金额的50%,最高5元。优惠金额由运营方先行垫付,县民政局每季度按助餐系统统计金额补助给运营方。
(四)经费保障
长者幸福食堂建设补助和就餐补助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列支,运营补助从县配套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条件
申请长者幸福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老年人就餐补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前经县民政局同意后规范建设,并运营3个月以上。
2、民非或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4、有与长者幸福食堂功能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到位,根据市、县民政部门要求安装联网监测设备。
5、运营良好,有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
6、老年人优惠政策公示上墙。
7、A类长者幸福食堂,要制订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质量控制等管理制度。
四、申报流程(线下申报)
(一)一次性建设补助
1、长者幸福食堂建成并持续运营3个月后,提交一次性建设补助申请材料。
2、镇(区、街道)对申请材料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根据每家实际投入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4、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发放。
(二)运营补助
1、A类长者幸福食堂,每季度首月10号前提交上季度基础补助申请材料,每年1月10号前提交上年度为老优质服务补助申请材料;B类长者幸福食堂每年1月10号前提交上年度运营补助申请材料。
2、镇(区、街道)对申请材料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3、县民政局结合考评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4、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发放。
(三)老年人就餐补助
1、B类长者幸福食堂,每季度首月10号前提交上季度老年人就餐补助申请材料。
2、县民政局与就餐平台数据核对,无误后予以审批。
3、县民政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发放。
各长者幸福食堂要严格核对就餐老年人身份,如发现虚假就餐行为,处罚该例就餐金额的5倍金额。
五、申报材料
(一)建设补助
1、《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
2、建设资金投入凭证。
3、单独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申报条件”中所列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要件材料复印件。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运营补助
1、A类长者幸福食堂
①《202X年X季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基础运营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
②《202X年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为老优质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③“申报条件”中所列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要件材料复印件。
④、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B类长者幸福食堂:
①《202X年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运营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4)
②“申报条件”中所列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要件材料复印件。
③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三)老年人就餐补助(B类长者幸福食堂)
《202X年X季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5)
六、运营补助相关事项
(一)考评方法。所在镇(区、街道)、县民政局通过联网监测系统经常调度长者幸福食堂日常运营、菜品质量、菜单落实、活动开展等情况。镇(区、街道)、县民政局或第三方机构每月至少对A类长者幸福食堂检查考评一次、每季度综合考评一次、每年综合考评一次,对B类长者幸福食堂每季度考评一次、每年综合考评一次。
(二)补助金额计算方法
A类长者幸福食堂季度基础补助=每月基础补助考评分之和/3/100*2.5万元。
A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为老优质服务补助=(每季度为老优质服务补助考评分之和/4*60%+每月基础补助考评分之和/12*40%)/100*10万元。
B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运营补助=每季度考评分之和/4/100*补助金额基数。年助餐老年人达7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4万元;年助餐老年人达6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3.6万元;年助餐老年人达5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3万元;年助餐老年人达4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2.4万元;年助餐老年人达3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1.8万元;年助餐老年人达2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1.2万元;年助餐老年人达1000人次的,年运营补助基数为0.6万元;年助餐老年人在1000人次以下的,不予补助。
实际运营天数不满一个季度(年度)时,按照实际运营天数与季度(年度)比例及考评分确定补助金额。
(三)老年人通过刷身份证或“刷脸”享受就餐补助时,长者幸福食堂要严格查验老年人身份信息,确保“人证相符”,不得利用老年人身份信息为其他人提供就餐优惠服务,不得造假骗取补助。
(四)长者幸福食堂如经营地址变化,且愿意继续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可连续享受运营补助,但应到县民政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五)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长者幸福食堂,同时满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补助。
(六)A类长者幸福食堂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当季度不予发放基础补助,当年不予发放为老优质服务补助;B类长者幸福食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当季度不予发放运营补助。
(七)运营主体在申请补助、接受核查时,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存在骗取补助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同时取消运营资格,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县民政局根据上级政策及工作实际,可适时修改考评内容,并提前告知运营主体。
(九)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0日起执行,由滨海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解释。《滨海县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滨民发〔2021〕45号、滨财社〔2021〕4号)中涉及本细则中的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补助申请审批表
2、202 年 季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基础运营补助申
请审批表
3、202 年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为老优质服务补助申
请审批表
4、202 年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运营补助申请审
批表
5、202 年 季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补助
申请审批表
6、202 年 月份A类长者幸福食堂基础补助考评表
7、202 年 季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为老优质服务补
助考评表
8、202 年 季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运营补助考评表
附件1
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补助申请审批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举办类型 | □单独建设(□自有房屋 □租赁房屋) □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依托餐饮商户或民营养老院挂牌建设 □其它: | ||
举办规模 | □50座以上 □30座以上 □16座以上 □12座以上 | ||
登记机关及字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 | ||
起始运营时间 | 投资额(万元)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所有材料属实,现申请长者幸福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镇(区、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给予长者幸福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给予长者幸福食堂一次性建设补助。 补助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补助资金按60%、40%的比例分两年补助 □补助资金按50%、30%、20%的比例分三年补助到位。 □一次性补助到位。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 年 季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基础运营
补助申请审批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登记机关及字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字号 | ||
我单位符合《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中A类长者幸福食堂补助标准,现申请202 年 季度基础运营补助。本机构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203 年 月 日 | |||
镇(区、街道)审核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给予A类长者幸福食堂基础运营补助。该季度考评分为 分。 补助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 年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为老优质服务
补助申请审批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登记机关及字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字号 | ||
我单位符合《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中A类长者幸福食堂补助标准,现申请202 年度为老优质服务补助。本机构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 |||
镇(区、街道)审核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给予A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为老优质服务补助。该年度为老优质服务考评分为 分。 补助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 年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运营补助
申请审批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登记机关及字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字号 | ||
年助餐老年人次 | |||
我单位符合《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中B类长者幸福食堂补助标准,现申请202 年度运营补助。本机构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 |||
镇(区、街道) 审核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给予B类长者幸福食堂年度运营补助。该年度考评分为 分。 补助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202 年 季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老年人 就餐补助申请审批表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登记机关及字号 | 食品经营许可证字号 | ||
本季度助餐老年人次 | 垫付就餐补助金额(元) | ||
我单位符合《滨海县长者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中B类长者幸福食堂补助标准,现申请202 年 季度就餐补助。本机构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 |||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给予B类长者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补助。 补助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202 年 月份A类长者幸福食堂基础补助考评表
类别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考评方法 |
机构设置 | 1 |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1分),证件悬挂或摆放在显眼位置接受监督(1分)。 | 2 | 现场查看 (如缺少一项,一票否决) | |
2 | 门前悬挂长者幸福食堂统一编号的标牌。 | 2 | 现场查看 | ||
3 |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 2 | 现场查看 | ||
基础设施 | 4 | 场所符合无障碍要求(1分);使用适老化桌椅(3分)。 | 4 | 现场查看 | |
5 | 就餐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能至少容纳20人同时就餐。 | 4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6 | 配备必要的消防和急救器材,具备消防和急救能力。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7 | 配备就餐人员洗手池。 | 2 | 现场查看 | ||
8 | 尊老敬老、节约粮食、健康饮食等氛围布置得当。 | 3 | 现场查看 | ||
9 | 安装并使用人脸识别支付系统。 | 3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 | ||
10 | 安装并使用民政部门联网监测系统。 | 3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 | ||
11 | 在不同角度安装监控设备,录像保存7天以上。 | 3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运营管理 | 12 | 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出入库台账、安全培训等台账规范齐全。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3 | 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地面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厨房台面、墙面、门窗擦洗干净、无脏物、无油渍。 | 3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4 | 设备用具、烹饪器具、灯具、通风设备等定期擦拭,无积尘、积垢,保持整洁。 | 3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5 | 有灭蝇灯等设施。厨房、餐厅内无苍蝇、无蟑螂、无老鼠。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6 | 有独立的食品贮存区,食品与非食品未混放,食品分类贮存、离墙、离地、有清晰标识等要求。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运营管理 | 17 | 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用途,分类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餐用具清洗水池专用。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8 | 规范冷冻(冷藏)。需冷冻(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食品不混放,食品封闭存放,冷冻(藏)温度符合要求。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9 | 规范留样。每餐每样食品留样125g以上,留样48小时,做好留样标签和留样记录。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0 | 规范消毒。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1 | 规范送餐。送餐食品的包装或盛放、食品温度、食品配送过程符合要求。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2 | 工作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情形,戴口罩和厨师帽。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3 | 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4 | 做到用水、用电、用气及食品安全。 | 3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5 | 有菜谱、收费标准,并公示上墙。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不得分 | ||
26 | 有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监督电话,并公示上墙。 | 2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不得分 | ||
27 | 每月28号前将下月菜单和定价报当地民政部门审核。 | 2 | 未及时报送不得分 | ||
28 | 每周运营不少于6天。 | 2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9 | 开展手指操、唱歌、跳舞等形式多样的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 | 1 | 多途径了解,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30 | 平常服务管理,积极完成县民政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积极协助县民政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做好各类现场观摩、采访、检查等活动。 | 8 | 根据平常工作表现酌情况打分 | ||
服务成效 | 31 | 每月组织服务对象评议1次,主要包括服务质量、饭菜质量等内容,综合满意度不低于80%。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8 | 现场评议 | |
32 | 平均每日助餐(送餐)老年人不少于40人次。每少2人次扣1分。 | 8 | 根据统计数据 | ||
33 | 老年人就餐人数占所有就餐人数比例不低于70%。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8 | 根据统计数据 | ||
合 计 | 100 | ||||
考评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7
202 年 季度A类长者幸福食堂为老优质服务
补助考评表
类别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考评方法 |
日常监督(30分) | 1 | 1.视频调度、实地检查当日供应餐食品种、价格与上报内容是否一致。菜单不一致每有一次,扣2分;餐食价格高于上报价格,每有1次,扣5分。 | 20 | 现场查看、视频查看 | |
2 | 2.视频调度、实地检查运营情况。每周至少运营6天,每发现一次排班内未运营扣2分。 | 10 | 现场查看、视频查看 | ||
综合服务(15分) | 3 | 3.提供不少于8个菜品供老年人选择(4荤4素),或提供3种以上套餐供老年人选择(7分)。每少1样,扣2分; 菜品需适合老年人食用、满足老年人营养需求(3分),不符合的酌情扣分; 提供送餐上门服务(5分),未提供的扣5分。 | 15 | 现场查看、视频查看、走访问询 | |
安全生产(10分) | 4 | 4.做到用水、用电、用气及饮食等安全,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10 | 现场查看、多头了解。未达到要求,不得分。(一票否决) | |
服务成效 | 5 | 5.平均每日助餐(送餐)老年人不少于80人次;老年人就餐人数占所有就餐人数比例不低于80%。每少2人次,扣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30 | 根据统计数据确定 | |
6 | 6.每月组织服务对象评议1次,主要包括服务质量、饭菜质量等内容,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0%。每降1个百分点,扣1分。 | 15 | 现场评议 | ||
加分项 (10分) | 7 | 7.配备电视机、按摩椅、棋牌桌等文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每增加2项,得1分 | 2 | 现场查看、走访问询 | |
8 | 8.平均每日助餐(送餐)老年人不少于80人次。每增加20人次,得1分。 | 4 | 根据统计数据确定 | ||
9 | 9.老年人就餐人数占所有就餐人数比例不低于80%。每增加10个百分点,得1分。 | 2 | 根据统计数据确定 | ||
10 | 10.每月组织服务对象评议1次,主要包括服务质量、饭菜质量等内容,综合满意度不低于90%。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 | 2 | 现场评议 | ||
合 计 | 110 | ||||
考评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8
202 年 季度B类长者幸福食堂运营补助考评表
类别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得分 | 考评方法 |
机构设置 | 1 |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 | 3 | 现场查看 (如缺少一项,一票否决) | |
2 | 门前悬挂长者幸福食堂统一编号的标牌。 | 5 | 现场查看 | ||
3 |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 3 | 现场查看 | ||
基础设施 | 4 | 场所符合无障碍要求(4分);使用适老化桌椅并能容纳16人同时就餐(6)。 | 10 | 现场查看 | |
5 | 尊老敬老、节约粮食、健康饮食等氛围布置得当。 | 6 | 现场查看 | ||
6 | 安装并使用人脸识别支付系统。 | 4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 | ||
7 | 安装并使用民政部门联网监测系统。 | 6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 | ||
8 | 在不同角度安装监控设备,录像保存7天以上。 | 5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 | ||
运营管理 | 9 | 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地面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厨房台面、墙面、门窗擦洗干净、无脏物、无油腻。 | 5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0 | 设备用具、烹饪器具、灯具、通风设备等定期擦拭,无积尘、积垢,保持整洁。 | 5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1 | 有灭蝇灯等设施。厨房、餐厅内无苍蝇、无蟑螂、无老鼠。 | 3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2 | 工作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未留长指甲,未涂指甲油,未佩戴饰物等,工作人员佩戴口罩。 | 4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3 | 做到用水、用电、用气及食品安全。 | 4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4 | 对老年人就餐优惠政策公示上墙。 | 3 | 现场查看,未达要求不得分 | ||
15 | 每周运营不少于6天。 | 4 | 现场查看,后台查看,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 ||
16 | 平常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县民政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积极协助县民政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做好各类现场观摩、采访、检查等活动。 | 10 | 根据平常工作表现酌情况打分 | ||
服务成效 | 17 | 提供不少于4样菜品供老年人选择,或提供不少于2种套餐供老年人选择。 | 10 | 现场查看,根据品种多少酌情打分 | |
18 | 每季度组织服务对象评议1次,主要包括服务质量、饭菜质量等内容,综合满意度不低于85% | 10 | 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 ||
合 计 | 100 | ||||
考评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