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6:32 来源: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815,邮编:224500,电话:0515—84190801)。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中心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2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中心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对政府信息的产生、发布和审核、信息安全等建立完善的机制,传至网上的信息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校对后才可发布,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信息公开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中心2022年无新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无废止规章、文件。

2、对照我中心职能,未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

32022年,我中心无行政事业性费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无结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通过政府网站宣传公示,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运用方面较为薄弱。

(二)改进措施。我中心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主动学习新媒体运用,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