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6:27 来源: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港城路666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1980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滨海县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途径。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组织全体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准确诠释法规条文,增强公开主动性、积极性;利用政务大厅、LED显示屏等设施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氛围;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加大线上宣传力度,增强全局上下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依申请公开需求,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分管负责同志签署办理意见,业务科室具体办理,再由办公室反馈、归档的工作流程,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规定答复模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格式,根据申请实际依法保证公众合理信息需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做到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相关申请11件,去年结转4件,均按规定处理到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办公室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上传管理,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还不够全面、深入,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诉求。部门协作还要加强,各业务部门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尚不成熟。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公开还有不不具体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不断强化理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二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完善台账资料。三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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