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城镇公交一体化进程和保障学生上下学接送工作,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现委托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良征信;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滨海县城西公交枢纽站三楼综合办公室(和平公园西侧)。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515-69038444。
四、考试形式及办法
考核:
(1)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核。
(2)驾驶员考试方式分为路考和现场面试两部分,路考成绩为50分,面试成绩为50分,设总分60分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确定最终招录人选。
★(3)参加考试者,如男性年龄在50周岁、女性年龄在45周岁,则须提供本人5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男性49周岁、女性44周岁的则须提供4年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此类推;如无社保者男性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通知后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inhai.yancheng.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成绩、排名等。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由滨海县富民劳务协作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薪资待遇。
(1)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
(2)转正后工资实行挂钩考核浮动工资制,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贴。
(3)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个人应承担部分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15-84108536;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0515-68111702。
本公告由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附件1: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 计划数 | 招聘条件 | 工作地点 | ||
学历 | 资格条件 | 其他条件 | |||||
01 | 滨海县阳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 | 驾驶员 | 25 | 初中及以上 | 须持有A1、A3、A2(B1)驾驶证、客运资格证 | 须从事客运驾驶工作满3年,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21日后出生)条件优越,可适当放宽。 | 全县范围内(其中八巨、滨海港经济区、滨海港镇5名) |
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 ||||||
报名区域: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2寸照片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籍 贯 | ||||
婚姻状况 | 学 历 | 专 业 |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
现在住址 | 联系方式 | |||||
教育状况(高中开始) | ||||||
起始时间 | 学校名称 | 专 业 | 学制 | |||
家庭状况 | ||||||
姓 名 | 关 系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
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单位名称 | 职 务 | 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 |||
福利保险 (已缴)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有□无□ | |
特别提示 | 1.本人承诺保证所填写资料、提交证件真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资格; | |||||
2.保证遵守公司招聘有关规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 ||||||
3.本人已知晓社保相关要求,在离职或退休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要求。 | ||||||
承诺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