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县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提升,有序推动我县农业物联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物联网建设基地,建立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主体库,优先安排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主要建设基地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类仅安装农业物联网传感器等,第二类配套智能控制系统,其中仅安装农业物联网传感器的基地,已有相关设备的基地优先推荐,同时结合资金量,按照尽量扩大覆盖面的原则进行遴选,具体数量由各镇(区、街道)根据实际申报主体情况审核确定,其中露地种植原则上不超过2个,镇区面积大、种植结构复杂的不超过3个。配套自动控制系统的基地方面,请各镇(区、街道)在第一类基地中择优推荐至县农业农村局,每个镇(区、街道)不超过1个,原则上不推荐露地种植,具备风机、湿帘及温控系统、增氧等设施的种养殖基地以及承担部省市县农业科技类项目的基地优先,全县不超过5个。
二、遴选条件
1、申请主体规模:大田不低于200亩;设施大棚不低于5000平方米;水产养殖不低于100亩。生猪养殖场出栏量不低于2000头,蛋鸡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2万只,肉鸡养殖场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奶牛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200头。
2、主体基地满足通电、通网等基本建设条件,建设地点道路通畅。
3、主体积极配合做好设备运维,同时建成后相关数据全部接入县农业大数据平台,接受各级农业部门日常监管。
4、自动控制的主体必须要有控制设备基础。
5、经营主体近3年来在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遴选程序
1、主体申报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安装农业物联网传感器的主体向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申请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主体名单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自动控制的实施主体填写申请表格报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初审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大厦407室),采取专家评审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拟建设主体名单。
2、名单公示
对确定的建设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农业物联网基地建设主体库,待农业物联网资金到位后开始项目实施。
四、其它要求
遴选时间从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李度福,13770127432)
附件1.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联网建设基地项目联系方式.xls
附件2.滨海县2022年农业物联网建设基地申报表(安装农业物联网传感器).docx
附件3.滨海县2022年农业物联网建设基地申报表(配备自动控制系统).doc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