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发布日期:2022-07-12 07:07 来源:滨海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通榆镇以解决村庄、河道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反应灵敏、处置有力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方面的责任。

 按照要求,该镇全面建成镇、村(社区)环境监督长及村级环境监督员制度体系,形成自然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格体系。同时,配备分领域、分行业的环境监督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

 明确责任环境监督长、监督员职责任务。镇主要领导负责对环境监督长制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沟通协调、督查调度工作。按照要求,环境监督员对网格内每周进行不少于4次排查,及时发现和上报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监督责任网格内问题整改,打通环境监督“最后一公里”。

 该镇还建立健全环境监督长制议事、调度、督导、考评工作机制,环境监督员问题排查、报告、办理、核销工作机制,环境监督长和环境监督员选聘、监督、考核、奖惩、培训机制,人防技防相结合、线上线下相协同的信息化监管机制。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河长、路长和保洁员名单、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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