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滨鲜四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滨海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机制,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滨鲜四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6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邮箱bhnbfzk@126.com,联系人:张警芳,联系电话:84222295。

附件1:“滨鲜四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doc

附件2:《“滨鲜四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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