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2-02551 组配分类 综合经济
发布机构 滨海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12-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滨海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滨海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举措,持续加大力度,不断凝聚合力,坚持推进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精心部署推动。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县委主要领导就2022年度工作部署、责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出台《中共滨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围绕“十一个坚持”,采取原文学习、视频阐释、专家讲座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面依法治县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重抓少数关键,深化宣传发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活动4次。印发《<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实践。举办2022年滨海县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7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持续营造全县上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三是注重统筹协调,推动责任落实。严格对照上级部署安排,以“两规划一方案”为抓手,立足我县法治工作实践,出台《法治滨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滨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滨海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将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项任务要求落细落实,确保法治建设有人抓、有人干、做到位。

二、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是建立制度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组织各相关部门科学精准认领省“四级四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在全市率先编制公布县“四级四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现与原“三级四同”权力清单有机衔接过渡。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精细梳理我县涉及调整的权力事项,及时对16个部门311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我县权力事项清单共涉及33个部门7033项,并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

二是深化审批改革,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分类推进35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梳理出18个部门信用承诺制审批事项79项。公布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20件场景式“一件事”实现“一窗办、一次办”。构建“网上申请、自动审批、即时结果、动态监管”在线办理新模式,解决100件高频事项二次录入问题和企业二次申报问题。致力实现“掌上办”“指尖办”,“我的盐城”APP接入100个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98%,行政权力事项入库完整率、办事指南完整度均达到100%。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876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62起,至2599户企业检查,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紧盯水电气暖、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涉企收费违法行为易发频发领域,持续开展涉企收费行为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各类涉企收费单位71家次。推广减轻企业负担的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加重企业负担的严重违规乱收费行为,举办专场宣传5场,参加人员超2000人次。

三、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滨海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滨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在决策启动过程中,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县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将《美丽滨海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作为本年度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座谈会、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保重大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为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促进全县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充分认识合法性审查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对今年出台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审核各类送审事项100余件,发出11份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吸收采纳率为100%。

三是优化工作责任机制。为强化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切实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强化落实,不断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合理分工,各部门形成“一把手”主要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合力。同时,吸收县公职律师、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共同参与决策制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突围路径等方面展开调研,召开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清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工作,清理出与第三方签订行政执法类技术服务合同7份。完成第一批78项行政处罚类赋权事项的评估工作,经县领导审阅后,形成滨海县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评估报告及评估清单。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印发《关于核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及开展网上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开展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累计1453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县应急管理局举办“周学季考”“十分钟课堂”等特色活动,保持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盐城工学院等单位的“热线联系”,开展10期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受益1100余人,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制定2022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重点紧盯与群众和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领域,严格按照《滨海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发放建议书5份,持续跟踪相关执法部门,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提升案卷质量。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出台《滨海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以来,县政府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91件,已审结84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0份,直接纠错率达4.8%,实质性化解率达30%。

二是不断完善行政调解体系。依托县行政复议中心成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联合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等10个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全部入驻“苏解纷”平台,全县16个镇(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处窗口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213件,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镇(区、街道)、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企事业单位,“滨海‘四解’式推动矛盾纠纷不上交”得到省厅张武林厅长批示肯定。

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坚持为民理念,把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作为“车之双轮”并驾齐驱,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速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法律服务供给等举措,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法治宣传入人心,法律服务暖民心”工作目标落实落细。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一英烈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咨询总量达47245次,办事36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77件,服务群众24868人,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年度综合考核,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考核促提升,使法治建设成为考核本级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考查。举办4期基层干部轮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树牢法治思维。召开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集中评议会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等32家被评议单位分别汇报今年来本单位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是积极争创法治政法建设示范县。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积极参加省第二批法治政法建设示范县争创活动。进一步细化任务报送指南,形成《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滨海)》,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完善统筹协调,加强沟通联络,推进分工任务落细落实,以点带面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提升。

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都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差距:一是基层法制机构工作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二是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方面存在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有行政复议被纠错现象。三是基层综合执法配套机制有待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未能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职依据不足。

2023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两规划一方案”为制度抓手,坚持“法治滨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推进法治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主体工程和基础工程,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

二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落实好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同步开展。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依法组织协调推进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党内法规专项答题、“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网上知识竞赛、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四是完善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制度清单、行政执法文书清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清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负面清单、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十张清单”,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程序规范促进实体公正,不断提高综合执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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