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县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项目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作业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实施水稻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的实施主体,补助标准为40元/亩。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须达到《关于印发<生态犁耕深翻还田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机推〔2021〕8号)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且还田作业全部实现智能监测,并通过第三方验收合格的作业面积方可予以补助。
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水稻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项目的通知》(滨农传﹝2022﹞58号)文件要求,种植户自主申报以及我局实地勘察,拟确定229家主体承担2022年滨海县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项目实施,参与作业机手136个,申报总面积12.26万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15-89118136。
公示表见附件:滨海县2022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拟实施主体及作业机手汇总公示表.xls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