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根据全县各镇区街道道路交通事故数、亡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亡人交通事故领导到场情况分别予以“红旗”表扬、“绿旗”提醒、“黄旗”警示,以月报或工作报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被“黄旗”警示、挂牌督办的地区在通报发布后2日内提出整改方案,经县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每旬上报一次整改进度,推动隐患整改闭环,各地累计的“红旗”、“绿旗”、“黄旗”总数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红旗”予以加分、“黄旗”和挂牌督办予以扣分、“绿旗”不予加扣分,通过三色预警制度,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增强各地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