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201437496XB/2022-02317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滨海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10-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滨海县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划定成果公示

河湖和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为切实加强我县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在前期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验和相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了滨海县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划定工作已按照要求完成,现将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县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一)河道(74条):1、列入国家水普名录的21条河道(已于2021年3月公示)。2、未列入水普名录的5条县级河道即大众河、三层大沟、红星大沟、梁桥河、万岗河。3、灌区干支渠48条:(1)、陈涛灌区(10条):丁滩支渠、甘泉支渠、郭集干渠、条北八滩支渠、条堆支渠、通济干渠、王油坊支渠、新北支渠、新街支渠、跃进支渠;(2)、南干灌区(20条):八支渠、二支渠、公玉支渠、建民西支渠、建民支渠、九支渠、良港支渠、六支渠、七支渠、齐心支渠、三支渠、树西支渠、五支渠、新岭支渠、一支渠、裕丰支渠、裕众支渠、中舍支渠、中西支渠、中心支渠;(3)、张弓灌区(7条):九巨支渠、梁桥支渠、七巨支渠、十巨支渠、友爱二支渠、友爱一支渠、玉民支渠;(4)、总渠以南三层灌区(11条):东风支渠、沟头干渠、红星干渠、莲花干渠、联盟支渠、刘簖二支渠、刘簖三支渠、刘簖一支渠、三层干渠、小圩干渠、新建干渠;

(二)小型闸站17座:张家河涵闸、张弓干渠进水闸、于庄闸、淤黄河进水闸、南干渠进水闸、北干渠进水闸、芦塘闸、公玉节制闸、玉民节制闸、莫湾北站闸-水闸工程、民便河节制闸、民便河套闸、四渡地龙、向阳节制闸、向阳中站闸-水闸工程、翻身河引水闸、翻身河节制闸。

二、法律规定

本次实施的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盐城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1、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同一条河道,局部无堤防,按有堤防处理;无堤防的河道,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两侧五至十米,或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确定。

2、十万亩以上灌区:干渠背水坡坡脚外三米至五米;支渠背水坡坡脚外一米至三米。

3、支渠道、支渠上的节制闸和大、中沟排涝涵闸:上下游各三十米至五十米,左右侧向外各二十米至三十米。

三、划定标准

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划定标准如下:

1、未列入水普名录的5条县级河道划界标准如下:

大众河: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有堤防段堤脚外3米,无堤防段河口外5米;

三层大沟、红星大沟:外堤肩,河口外5米;

梁桥河:外堤肩,堤脚外3米,河口外5米;

万岗河:堤脚外3米,河口外5米。

2、48条灌区干支渠划界标准如下:

(1)陈涛灌区(10条)

丁滩支渠、甘泉支渠:河口外5米,堤脚外1米,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

郭集干渠:堤脚外3米,河口外5米;

条北八滩支渠、王油坊支渠:堤脚外1米,河口外5米;

条堆支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堤脚外1米;

通济干渠:至复堆沟外沟口;

新北支渠、新街支渠、跃进支渠:河口外5米;

(2)南干灌区(20条)

八支渠、中西支渠、六支渠、七支渠、齐心支渠、五支渠:河口外5米;

二支渠、公玉支渠、建民西支渠、建民支渠、良港支渠、三支渠、新岭支渠、一支渠、中舍支渠、中心支渠:河口外5米,堤脚外1米,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

九支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堤脚外1米;

树西支渠、裕丰支渠、裕众支渠:河口外5米,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

(3)张弓灌区(7条)

九巨支渠、友爱二支渠:河口外5米,堤脚外1米;

梁桥支渠:河口外5米,内堤肩;

七巨支渠、十巨支渠:河口外5米,堤脚外1米,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

友爱一支渠、玉民支渠:河口外5米;

(4)总渠以南三层灌区(11条)

东风支渠:堤脚外1米,河口外5米,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沟头干渠、刘簖一支渠、刘簖二支渠、刘簖三支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河口外5米;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红星干渠:堤脚外3米,内堤肩;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莲花干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堤脚外3米;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联盟支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堤脚外1米;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三层干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堤脚外3米,内堤肩;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小圩干渠:堤脚外3米;

总渠以南三层灌区新建干渠:堤脚外3米,河口外5米。

3、小型涵闸划界标准如下:

张家河涵闸、南干渠进水闸、北干渠进水闸、莫湾北站闸-水闸工程、向阳中站闸-水闸工程、翻身河引水闸、民便河套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河口外5米;

张弓干渠进水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河口外5米,张弓干渠坡脚外3米;

于庄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张弓干渠坡脚外3米;

淤黄河进水闸:闸站上下游50米;

芦塘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河口外5米,南干渠河口外5米;

公玉节制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南干渠河口外5米;

玉民节制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张弓干渠河口外5米,张弓干渠坡脚外3米;

民便河节制闸:河口外5米,闸站上下游50米;

四渡地龙: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阜坎干渠坡脚外3米,阜坎干渠外沟口,獐沟河河口外5米;

向阳节制闸:闸站上下游50米,闸站左右侧30米,河口外5米,射北干渠有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射北干渠无复堆沟段至复堆沟外沟口顺延;

翻身河节制闸:闸站上下游50米,左右侧30米。

四、其他

1.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8日

2.公示地点:滨海县水利局(滨海县港城路水务大厦)

3.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具体经办科室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滨海县水利局承办科室电话0515-84105404

电子邮箱:gcyxglk@126.com



滨海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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