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6:36 来源:滨海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中市路355号,邮编:224500,电话:0515—842224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和便利性,为社会公众主动、及时、准确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打造“透明”政府。2021年,在“中国·滨海”官网上主动公开教育信息237条,其中教育政策信息3条、人事信息8条、财务信息4条、教育保障实施信息1条、校舍工程与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21条。此外,在“滨海教育时空”(原“滨海教育发布”)公众号上公开教育信息373条,其中教育政策138条、教育活动或成果等信息205条、其他信息30条。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编制全县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并通过有关部门统一公开。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2.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修订完善《滨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滨海县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环节,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环节。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9月份,对2016年—2021年10月30日期间教育系统起草后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认定,保留规范性文件2个、废止规范性文件1个。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中国·滨海”官网和“滨海教育时空”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中国·滨海”官网在“政务公开”中开设有“卫生教育”栏目,在“办事服务”中开设有“教育科研”栏目,在“通知公告”中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各栏目由县政府网站管理员统一管理。10月份对“滨海教育发布”公众号进行改版,形成“滨海教育时空”,配置2名工作人员对公众号进行管理与维护,宣传教育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全县教育亮点成绩及学校发展情况等,更好地传播教育正能量。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认真及时办理好人大、政协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和意见,依法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1年,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涉教类议案(建议)8个,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涉教类提案(建议)7个,按照“形成办理方案—拟定初稿—局分管领导审核—征求主提代表(委员)意见(面谈)—修改答复—局领导审定—报人大政协”等流程,所有议案提案均已办结,并得到主提代表(委员)的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0

4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1.业务熟悉程度方面。由于工作岗位人员流动,职能科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也在变动,对新的承办人员未做到“岗前培训”,致使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条款掌握不够,没有达到对不同事项的公开类别、公开要求、执行过程等内容了然于胸。下一步将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文件,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改善业务水平。

2.信息公开渠道方面。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于滨海政府网和“滨海教育时空”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渠道与形式相对较为简单,不够灵活多样。下面,将积极完善公开平台,在建设好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主动与滨海政府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接,与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载体,让公众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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