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5:51 来源:滨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到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滨海县世纪大道1号人才大厦,邮编:224500,电话:0515—6995368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滨海县公安局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的时间、流程,制定了信息报送制度和拟公布信息的保密审查程序,县局要求将非涉密文件报经局指挥中心副班主任姬晔晖审核,经同意后,将经审核后可以公开的县局文件在出台20日之内,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要求每季度的次月10日前都要对颂的文件进行汇总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向政府报送。2021年,县公安局按照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县公安局还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县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住处的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时办结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县公安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

    为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保障,扩大新媒体应用途径,通过滨海县政务服务网站、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盐城政务服务网等多种渠道,主动为群众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工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监督保障

    1、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简历里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

2、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3、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和客观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4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5077

行政强制

84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776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海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县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县局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021年,滨海县公安局将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成为政府沟通群众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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