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 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 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 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 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滨海县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n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 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海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 址:滨海县交通环保大厦(港城路468号),邮编:224500, 电话:0515—84102315)。
—、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公开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 示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 紧紧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聚焦建设“强富美髙”新滨海, 认真做好政策、政务等两大要素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幵平 台、队伍、制度三个层次建设,加快决策、执行、管理、服 务四个领域提升,全面推进公开、落实、规范、服务、效能 五个目标实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局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明确局办公室为全局政 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 查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将政府信 息公幵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指标任务 定期督查和对照整改。三是加强制度建,印发施行《滨海县 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幵工作主要任务》,调整部署全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责任。四是扩宽公 开渠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设施建设工作,整改存在问 题,优化信息公幵栏目,不断提高影响力,提高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扩大重点领域范围,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 信息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全县交通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工作重点和经济社会文 化民生热点,依法主动公开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着力推进涉 及与交通行业有关的经济民生、生态环境、政府釆购、教育医疗、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群众关心领域和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二是积极创新热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操作规范性,以信息公开促进切实发挥交通为民、便民、惠民、利民效用。
1.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协助上级主动公开局权力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权力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行政检查清单及依据及动态调整。二是主动公幵县交通重点工程项目,严格依法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三是适时利用媒 体报道交通工作进展情况。公幵行政许可事项104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 96项,公共服务11项,梳理清单232项;行政处罚事项462 项,行政检查事项114项。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法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件,通过电话联系、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及时办结,无被复议诉讼案件。
3. 管理政府信息资源情况
有效管理政府信息资源,对工作中获得或保存的政府信 息进行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实现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后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由市局网站统一规范发布,配合动态调整。
及时上传信息数据到政府信息平台,全年归集信息3965 条,其中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955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1006 条,法人行政许可信息432条,自然人行政许可671条,社 会法人库信息289条,自然人库信息612条,维护政府网站 公开交通专栏,探索新媒体发展,及时配合县政府关于交通 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按时编制政府公报交通部分。
5. 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 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负有责任的领 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息 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对依法应当处理而不予 处理的,查证属实,进行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今年来,无 人员因信息公幵工作不力而被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61 | ||
行政强制 | 45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K)其他处 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 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有所提升,但与省、市、县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 一些突出方面还要抓紧整改,主要问题如下:
1. 个别局属单位和同志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 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要素不齐全的问题。
2. 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充足,存在队伍不稳定、操 作不够专业的问题。
3.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水平不理想,存在解读不深入、效 果不明显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 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 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幵, 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1. 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 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
2. 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髙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 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3.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 开设网站、图板、公众号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以使交通发 展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