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及社区防控组、预防控制组,各镇(区、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人员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对象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及福建省旅居史的来(返)滨人员。
二、管控措施
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对不能提供的,要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地点等候,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有序流动。
所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人员要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异常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医排查,并主动报告旅居史。
三、有关要求
1.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人员的主动摸排,对主动摸排到的和接收到的一般数据信息,要在24小时完成核酸采样,每天上午12时将采样情况报送至预防控制组,并规范做好后续跟踪管理。
2.县社会及社区防控组要通过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人员的搜索,及时将信息推送至镇区、街道落实管理。
3.县预防控制组要及时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人员的核酸采样工作,与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及各镇区、街道做好对接,确保所有在滨的人员及时完成采样。
县预防控制组与社会及社区防控组每日报市工作组的信息,需提前报县防控办。
滨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