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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5G封闭化管理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05 18:02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5G封闭化管理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Stdjr-KzgNyCc0-kgXZkaQ(下载提取码:w8j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7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BHCGG202108004

(二)项目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5G封闭化管理提升项目

(三)预算金额:5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

(五)最高限价:500万元

(六)采购需求:在采购人现有软硬件设施基础上进行功能优化,在覆盖原有功能基础上按照《江苏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封闭化建设指南》利用5G技术进行升级,主要分为硬件设施和软件功能两部分。硬件设施包括部分周界报警系统、卡口门禁、监测监控设备、应急广播、智慧巡检、人车定位系统、大屏显示系统等内容,软件功能包括在三维倾斜摄影模型上开发环保、安全、封闭化等图层、园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园区周界防入侵报警系统、园区电子巡查系统、公共应急广播系统、智能预警发布系统、出入园区管理系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部分)

(七)供货安装工期: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

(八)免费维护服务期限(质保):软件部分质保期为自采购人验收之日起2年,硬件部分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组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拟派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供应商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2021年7月社会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此类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并承诺:①项目负责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②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6.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8月5日起(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Stdjr-KzgNyCc0-kgXZkaQ

3.获取文件下载提取码:w8jx

4.获取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前往上述链接凭提取码自行下载获取。

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6.其他:咨询招标文件的获取等相关问题请联系:徐鹏程、辛丰宇,联系电话:15851110809、0515-8916882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8月27日09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jsecc0711@163.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层17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日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烦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4.本项目为软硬件结合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系统/平台部分可以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根据项目需求定制开发也可以由投标供应商采购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软件开发商开发的成熟软件系统或定制开发系统。投标供应商采用非自身开发的软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该软件开发商签订的软件采购意向协议或合同,否则将不被作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后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上报。

5.本项目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设备进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并安装配置完成,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2)经验收及采购人确认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3)经验收及采购人确认之日起二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4)经验收及采购人确认之日起三年后按审计结论结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及利息)

6.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等。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等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采购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供应商投标结果的影响。

8.采购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9.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方式:鲁艳  

联系电话:18862085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1楼1104室

联系方式:徐鹏程、辛丰宇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18352000889

通讯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附件: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评分标准

最高分值

1

价格分

投标报价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②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总价(如有上述修正的则为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将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前的投标总价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仍为投标无效)。
③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0

2

技术部分

系统对接方案

为确保项目的可实施性,投标供应商提供本次需增设的定位系统、广播系统、巡更系统、应急周界系统与采购人现有园区软件系统平台的对接方案,评标委员会综合对比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实用性、科学性等方面及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对接测试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评分区间12-20分。
注:1.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现有园区定位系统对接测试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对接测试证明材料的本项最高不超过12分;2.本项未提供对接方案不得分。

20

现状了解程度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单位对园区现状(包括园区概况、产业基本情况、封闭化园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一级平台建设基本情况、软件各系统功能模块组成情况等)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评分区间6-10分。
注:未提供现状勘察方案不得分。

10

软件系统演示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软件系统进行视频录制操作演示,评标委员会根据演示情况按下列各部分进行打分并累计:
第一部分:演示安全三维图层,在三维地图上展示重大危险源、高危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和档案信息,演示储罐、有毒及可燃气体的分布和实时监控数据。根据演示点全面、专业、功能、流畅、美观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区间3-5分。
第二部分:演示环保三维图层,在三维地图上展示企业废气排口、废水排口、雨水排口的分布和实时监控数据,展示园区大气站、水站的分布和实时监控数据。根据演示点全面、专业、功能、流畅、美观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区间3-5分。
第三部分:演示封闭化图层,在地图上展示人员的实时位置,并关联查看人员基本信息、人员历史轨迹;展示各卡口的车辆量监控信息。根据演示点全面、专业、功能、流畅、美观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区间3-5分。
注:(1)系统演示视频推荐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①操作演示系统录屏:通过直接在电脑系统上操作系统演示并直接利用各类录屏软件进行屏幕录屏的方式展现系统的相关功能、界面、操作流畅程度等,同时通过讲解员配音(中文普通话)或解说字幕添加进视频中实现软件系统演示;②投影或投屏后录制:投影或投屏在幕布或大型显示器上,配备专职讲解员人工操作、讲解来展现软件系统的功能、界面、操作方式等;③供应商认为可以完整展现软件系统功能、界面、流畅程度的其他演示方法(但投标时必须递交视频文件用于评审)。
2)每个供应商的系统演示视频总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视频格式建议采用MP4AVIRMVB等常规播放器可以打开播放的视频格式,避免因无法打开视频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结果产生不良影响。
3)供应商必须以真实系统进行演示(供应商可以自行开发或采购软件开发商已开发成熟的软件成品,演示系统可以是针对本项目新开发软件或同类型服务案例真实软件均予以认可,但软件功能、内容必须包含上述演示内容。),演示产品为软件原型demoppt、图片、或未提供演示素材的,不得分。
4)供应商演示的软件系统/平台必须已经开发完成,采购人在供应商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将组织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演示的系统进行现场复核,复核过程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系统与投标时不一致、无法提供软件成品的,将有权以不诚信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失信行为上报主管部门并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永久禁止参与采购人的所有招投标项目。

15

硬件设备技术参数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要求的得14分。不满足或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供应商须详尽真实的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偏离表并提供要求的相应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列明偏离情况。
注:此项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参数查询目录索引,格式自拟。

14

3

商务资信

管理体系

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须提供认证证书清晰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且认证证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方可予以认定。

1.5

技术水平

投标供应商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得3分,贰级得2分,叁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

类似业绩

投标供应商具有201811日以来(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的园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等均予以认可)封闭化建设项目业绩(业绩项目内容应当为与本项目招标采购需求内容相适应的以信息化硬件设备为主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否则不予认可)的得2分。
注:本项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

软件案例

投标供应商(或其采购软件的开发商)自2018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园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等均予以认可)封闭化软件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案例的,每具备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本项须提供案例合同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1.5

4

售后服务

质保服务

投标供应商承诺硬件部分在三年免费质保基础上增加免费质保期的,每增加1年加0.5分,本项最高加1.5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质保期承诺函扫描件,载明质保期限,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1.5

服务响应

投标供应商提供本地化服务力量及快速响应、故障限时修复能力的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供应商承诺2小时内响应的,得1.5分;投标供应商承诺6小时内响应的,得1分;投标供应商承诺12小时内响应的,得0.5分;响应时间超过12小时的本项不得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时效承诺函扫描件,载明快速服务响应时间,格式自拟,未提供不得分。

1.5

总分合计

100

①本项目涉及面较广、点位分散、现状复杂,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对现状进行了解(疫情期间,采购人不负责接待事宜),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因不了解实际现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存在的成本风险及要求的服务期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以上认证均应在有效期范围,且发证机关网站未公布为暂停状态方可有效;
③上述提及的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上述评分办法中主观分部分均以0.1分为一个计分点。

⑤如投标供应商采用自身开发的软件系统/平台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某一业绩合同已包含本评分办法中“类似业绩”“软件案例”要求的业绩内容且该业绩合同中软件部分由投标供应商开发的,予以认可累计,否则,不予认可。
⑥如有未详尽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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