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绿色照明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7 18:21 来源:招标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滨海县教育局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绿色照明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项目概况

滨海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绿色照明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获取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nsblw71pCN3QJTvUTLQCrg输入提取密码:use1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7日9 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CGG202108045

项目名称:滨海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室绿色照明改造工程项目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三个包件。投标单位可兼投其中一个或两个或三个包件,可兼中其中一个或两个或三个包件,开、评、定标顺序均为:先一包件,再二包件、最后包件三。

预算金额:人民币883万元。其中第一包件为205万元,第二包件为240万元,第三包件为43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83万元。其中第一包件为205万元,第二包件为240万元,第三包件为438万元。

采购需求:(1)中小学教室灯具等;为了灯具的维护和清洁,教育灯不接受格栅出光面板,灯具应使用高防眩微晶扩光平板,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拆除、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2)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建立一间样板间。具体技术参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实施时间(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地点:滨海县学校。(学校名称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都设定LED课桌灯为核心产品。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7日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地点:登陆获取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nsblw71pCN3QJTvUTLQCrg   输入提取密码:use1  

方式:登陆上述获取链接网址,输入提取密码,自行下载。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薛金凤、手机号码:18921860026)。

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不见面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7日9 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899468853@qq.com

不见面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层17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2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货款总额度的20%,验收合格满二年支付货款总额度的20%,验收合格满三年支付货款总额度的20%,余款在质量保修期满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不见面交易项目说明

5.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软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即:招标文件的获取链接地点)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8.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教育局

地    址:滨海县中市路355号

联系方式: 15961918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交通环保大楼18楼

联系方式:15262479456 电子邮箱:289946885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主任

电    话:15961918216

                                      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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