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医保扶贫优惠政策待遇问答

发布日期:2021-05-26 10:44 来源:滨海县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请问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享受的医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1、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财政资助,2020年的资助标准为320元/人。
  2、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我县的医保报销优惠力度更大,具体执行时间和标准要把握清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期间,住院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超过10%;2019年11月16日起,住院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住院总费用的10%。未达标准的,县医保局正在组织将差额部分直接打卡发放到个人银行卡。
  3、办理转诊手续或县外异地居住人员在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县外住院医疗费用在县医保中心报销,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达到95%。
  二、请问什么叫“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是指在滨海县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在滨海县外医疗机构住院不享受该优惠政策待遇。
  三、请问什么叫住院个人自付费用?
  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检查、用药、治疗等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补偿后患者自己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什么叫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是指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中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甲类和乙类项目医疗费用;其它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项目费用为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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