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电子商务助农富民工作机制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滨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滨政发〔2021〕34号)、《滨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及中央、省市乡村振兴系列部署,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助农富民工作步伐,确保农村电子商务助农富民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滨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立县、镇、村三级电商助农增收服务体系,探索完善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电商(物流)服务站点+低收入农户电商增收机制,鼓励建立电商企业、合作社探索企业+合作社+低收入农户+电商增收机制,实现便民、惠民、富民,助推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二、助农机制

建立县级服务中心+镇村服务站点助农富民服务机制

鼓励县电商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将普惠金融、政策咨询、电商培训等便民服务下沉到各镇村服务站点。一是整合金融、通信、农资等社会资源,丰富村服务站点服务内容加强服务功能,同时加大对低收入村服务站点增值服务技能培训,增强服务站点人员服务能力。二是统合商务、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及人社等部门资源,通过村服务站点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政策、金融、技术等支持。三是镇村服务站点将低收入地区农产品收集至县公共服务中心,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专馆、专柜进行线上销售。

建立电商企业+合作社+低收入人群机制

1、支持电商市场主体(个人、企业或合作社)收购滨海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产品助力增收。同时通过销售倒逼低收入地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

2、鼓励“企业+合作社”“企业+低收入农户”实现一对一帮扶,通过技术指导、优先采购等多形式精准帮扶低收入地区。

3、引导滨海县电商企业及合作社与低收入村签订用工合同,解决低收入人群就业并从事与电子商务有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是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取得实效负责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加强扶持,促进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激励政策,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帮扶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引导和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加强宣传,造浓氛围

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助农富民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在全县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电商助农富民,使有关农村电子商务助农富民的政策、做法、经验在全县形成共识。对开展助农富民的镇(区、街道)、企业、个人和农村商业模式等典型案例进行表彰奖励与总结推广。

 

 

滨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滨海县商务局代章)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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