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0-04-14 09:19 来源:滨海县残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救助对象具体是哪些人?

答:救助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低收入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残疾学生家庭、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14岁以下残疾儿童家庭等;

2、有改造需求,且共同生活成员同意改造;

3、居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

注:2019年底脱贫的1484户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及因病、因灾、因疫情辍学、失业等易返贫的残疾人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救助。

二、无障碍改造的标准是多少?

答:户均3500元。

三、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具体能改造哪些地方?

答:根据残疾人类别和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或监护人意愿等,按照“一户一案”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改造内容。

例如肢体残疾人家庭,安装无障碍面板、开关、插座等,着重对厨房、卫生间和居家房门等部位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等。

听力残疾人家庭,主要为其房屋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手语沟通软件、助听电话、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以及安装无障碍面板、开关、插座等聋人无障碍生活用品设施等。

四、今年的无障碍改造的具体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今年无障碍改造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确定对象。2020年3月底前,根据各镇(区、街道)申报情况,初步确定改造对象,并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审批工作。

2、制定方案。2020年4月底前,按照“一户一案”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改造对象进行逐户实地评估,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制定改造方案并绘制草图。建立健全

3、确定机构。2020年5月底前,选择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的法人组织、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各相关专业资格人员、具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独立开展服务能力的机构作为项目承接方。

4、入户改造。2020年8月底前,项目承接机构进村入户,按照规范施工、清洁施工、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要求,严格履行施工质量保证协议。

5、验收评估。2020年9月上旬,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完成核查,核查率100%;9月下旬,县残联邀请第三方机构登门入户评估验收,入户率不低于70%。

五、无障碍改造具体咨询谁?电话多少?

答:具体情况可咨询县残联康复科,电话:0515-8421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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