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份稳岗返还公示

根据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号)、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32号)及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等9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盐人社发〔2019〕103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申报2019年度稳岗返还(一般企业)且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滨海华源磁业有限公司、滨海伟新时装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稳岗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申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计应返还资金118.79万元。
    

公  示 时 间:2020年3月25日—3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0515—84233201   联系人:李  娟
    附:2020年3月份稳岗返还公示表.xls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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