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温季节,各种致病微生物易于滋生,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风险加大。为此,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防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有发热、腹泻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严防食品生熟交叉污染,严防食品贮存不当。严把食品原料关,食品、食品原料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索证索票,严格验货,登记台账;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严禁采购、加工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有毒有害食物。
广大消费者家庭饮食时,注意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物,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较高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网上订餐时,尽量选择正规以及有一定知名度的餐饮单位订餐,如发现送餐单位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送餐不规范、不卫生,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消费者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要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31)。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